索引号 11520000009391327T/2016-00024 主题分类 计划总结
发文机关 贵州省国税局 成文日期 16-04-08
标  题 2016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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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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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6年全国税收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十三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思路2016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系列重大部署,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纲,聚焦税收工作主业,为纳税人服好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达到纳税人、干部职工、各级党委政府满意,深化创新驱动、专业化带动、人才强税、基层兴税四大战略,实现信息化、纳税服务、税源管理、风险防控、干部队伍能力水平五个提升,全速推进税收现代化,努力实现“十三五”税收事业开好局、起好步,谱写多彩贵州同步小康的国税新篇章。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1.增强组织收入全局统筹性。继续坚持“客观确定、科学分解、合理调整、准确考核”工作要求,巩固完善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组织收入协调机制,增强组织收入工作合力,着力从实施预期目标动态管理、加大主观努力程度考核评价、精准实施堵漏增收等方面,提高组织收入统筹规划能力水平,确保实现2016年税收预期目标。

  2.提升收入管控工作水平。深入落实“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税收预测”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严密监控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发展变化,准确把握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加强经济税收分析,密切关注、分析研究经济和政策变化对税收的影响;加大国税、地税联合分析工作力度,持续打造税收分析“拳头产品”。加强税收预测管理,主动对接了解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掌握“申报前”信息,加强综合预判,持续提高税收预测准确率。

  3.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无税禁收。依法依规减免税,不折不扣落实好优惠政策。定期开展税收质量评价,加强税收资金运行全过程及关键环节的监控。精准实施堵漏增收,坚持向创新机制要收入、向堵塞漏洞要收入、向科技手段要收入、向打击违法要收入,持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加强税收收入数量和质量考核,对主观努力不足的单位,严格实施绩效扣分和责任追究。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4.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税务行政审批管理,规范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实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加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管理,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防范执法风险,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全省国税系统内部人员违规过问和干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记录及责任追究制度。

  5.推行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总结试点经验,按照总局统一部署,推出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告。在总局出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后,会同省地税局修订完善我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动执法适度整合。

  6.充分发挥多元法律顾问团队作用。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和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制度机制,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提高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咨询专家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咨询参谋作用。

  三、稳步推进税制改革

  7.持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切实做好先期“营改增”试点行业后续服务管理。按照总局部署,推进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和不动产行业“营改增”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摸清行业的生产经营规律、组织架构、核算方式、财务制度、业务处理等基本情况,科学缜密地做好数据交接、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各项准备工作,筑牢税收政策、信息系统、纳税服务等支撑体系,抓好试点纳税人确认、税控器具安装、发票发放、申报受理等重点环节,确保顺利实现税制转换。

  8.深入推进消费税改革。持续做好成品油、汽车轮胎、电池等已改革税目的服务管理。按照总局部署,落实好消费税政策调整工作。

  四、全面落实税收政策

  9.切实加强各税种管理。依托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发票使用和纳税申报管理,防范超标准未登记、虚开、虚抵和虚假申报等增值税风险。加强“营改增”行业和化肥恢复征税的规范管理。加强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和信息系统采集管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提升车购税管理水平。强化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按照总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指导意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结合征管规范、纳税服务规范,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特点的后续管理工作指引,加强后续管理制度建设。将跨年度事项、企业重组、税收优惠、税前扣除、关联交易、清算、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等重大事项和房地产开发、金融等特殊行业作为后续管理的重点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0.狠抓优惠政策落实。不折不扣落实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新调整的研发费加计扣除、技术转让、资源综合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等支持区域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惠及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提升政策服务水平,多渠道全方位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方便纳税人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国家税收政策红利。搭建业务交流平台,完善省局问题响应机制,畅通基层问题反馈渠道,更好地方便基层落实政策。

  11.抓好政策跟踪问效。通过开展典型企业调查、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全面掌握各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发现和整改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2.健全减免税核算分析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减免税精细化核算,按时保质编报减免税统计报表,及时处置反馈疑点数据,持续提高减免税统计核算质量。

  五、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13.深入开展“纳税服务提升年”活动。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加快智能化服务平台建设,针对纳税人需求创新服务方式,着力解决当前纳税服务中存在的“痛点”、“堵点”、“盲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在总局满意度调查中升级升位。

  14.建立健全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搭建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发纳税信用管理平台,客观、公平、高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交换和互认共享。健全诚信激励惩戒机制,从更广范围、更多项目、更大力度深化拓展“银税互动”,不断拓展诚信服务措施。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营造良好市场信用环境。

  15.加强纳税人权益保护。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重视和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建设,规范和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监管机制,规范国税机关、国税干部以及涉税中介的行为。充分利用税收协定待遇、政府之间双边磋商机制等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税收权益,助力我省企业“走出去”

  六、切实转变征管方式

  16.抓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贯彻执行。按照《方案》部署,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深化国地税合作,建立健全落实征管体制改革的有效机制,搭建工作平台,统筹抓好具体改革措施的研究制定、贯彻推进和督促落实,抓紧抓早推开改革,保证《方案》平稳落地、有效实施。

  17.完善国税、地税常态化合作机制。全面实施《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加强与地税部门沟通的协调,在无缝对接《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合作事项,逐项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倒排工期、把握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基本合作事项在2016年上半年基本落实到位,2016年底前全面落实到位;创新合作事项在2016年底前落实到位。

  18.深入实施税收征管规范。加强部门工作配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做好业务衔接反馈,进一步提升征管工作规范化水平。

  19.全面落实出口退税规范。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规范(1.1)版》,进一步健全岗责体系,优化退税流程,加强出口退税风险管理,完善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机制,提高预警分析和评估核查能力。积极探索无纸化退税试点工作。

  20.加强税源基础管理。加强登记管理、发票管理、调查巡查等基础工作。主动适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宽进严管”要求,创新登记资料管理,规范二次采集信息流程,切实加强税源事中、事后管理,堵塞征管漏洞。

  21.完善风险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风险管理运行机制,按照“统筹管理、扎口推送”的原则,依托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决策支持系统,深入开展税收风险监控分析应对。按照“一级数据管理、两级分析识别、三级分类应对”专业化分工要求,全面推行“自上而下推送任务、自下而上反馈质效”的闭环管理模式。

  22.强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依托大企业税收信息化管理平台,运用大数据开展集团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严密监控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变化态势,及时发现纳税异常企业并进行跟踪分析,查找征收管理的薄弱点和空白点,并有针对性地采取评估和稽查等措施,精准施策掌握主动。探索开展集团企业税收经济分析,解决好税收管理中“关键少数”的问题。

  23.探索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推行《税务稽查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落实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制度,促进税法遵从实施定向稽查,提高税务稽查的精准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免)税和偷逃税等案件。研究制定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减轻纳税人负担。

  24.抓好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落实G20税制改革成果,积极参与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承接总局2016年主办的第十届税收征管论坛(FTA)外事接待工作。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情报交换,加大反避税调查力度,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开展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强化“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提升国际税收风险管理层级,集中省、市级团队应对高、中等级风险,强化跨境税源管理和风险监控

  七、深入推进信息管税

  25.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省局和贵阳市局率先推进“互联网+电子税务局”等五个项目建设,在年内取得阶段性突破,实现申报、缴税、法规查询、发票查验等功能在移动互联网终端的应用。各市(州)局开展“互联网+众包互助”“互联网+创意空间”“互联网+应用广场”3项行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加快互联网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

  26.平稳运行金税三期优化版。加强前后台沟通协作,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提高解决和处理问题的效率。强化业务运维保障,及时协调解决软件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业务问题,确保金税三期优化版各系统规范、稳定运行。

  27.用好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确保新系统与“营改增”同步推行,无时差跟进、无死角覆盖。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启用《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及代码》,将商场、超市、加油站销售小票信息纳入升级版,力争实现全覆盖深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数据应用,开发应用“增值税发票数据风险监控平台”,挖掘升级版海量数据,加强数据增值应用,科学防范税收风险,切实减少税收流失。积极稳妥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实现发票的网络化运行。

  28.加强数据管理和应用。组织搭建综合数据共享平台,规范外联网信息交换机制。探索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的信息交换渠道,加强第三方数据交换,充分挖掘整合各类涉税信息。结合总局即将出台的税收数据标准化及质量管理办法,对税收数据进行集中规范、高效应用,为征管和服务提供有力支持。推动省政府出台社会综合治税管理办法,建立综合治税平台,推进第三方信息采集,实现税收共治。

  29.加强信息系统运维保障。积极配合税收改革发展需要,做好各类应用系统软件升级和运维保障工作,确保政策实施与应用系统升级同步。保障华城新机房顺利搬迁,做好新旧机房切换,为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稳定、高效的信息系统应用环境。

  30.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策略,配齐配好网络安全设备,加强对业务系统的安全评测和风险防范,保障税收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加强省内异地数据灾备中心建设,构建全省各系统数据备份安全体系,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的网络安全意识,形成人人重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八、积极服务发展大局

  31.用好用足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入落实国发〔20122号文件,凡授权省级及以下国税机关掌握的税收优惠政策一律按上限执行。强化政策宣传解读、简化优惠政策享受报审程序、开展专项督察,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32.主动融入我省主基调主战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大扶贫、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的促进作用。精准做好同步小康、省级示范小城镇、各级党建扶贫点帮扶工作,助力快脱贫、早脱贫。主动对接服务“1+7平台建设和“百企引进”“千企改造”“双培育”“双退出”行动计划,继续服务好“五大新兴产业”“5100”企业、“百千万”工程和“走出去”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

  33.主动作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结合省内经济转型、产业调整、企业改制,跟进新产业、新业态,组织开展重点税源、集团企业、新经济主体的税源建设、政策落实调研分析,为党委政府决策建言献策。加强区域税收征管服务协作,促进长江经济带等地区涉税信息共享,推动统一税收资质、信用等级互认,加强纳税人迁移、异地经营税务管理协作,着力优化税收环境。

  九、全面推进队伍建设

  3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贯彻落实基层局长“领头雁”工程,按照总局《关于加强市、县国税局领导班子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基层局长的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县级局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改革创新能力。优化各级班子结构,坚持好干部标准选拔领导干部,“一把手”要从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威信高的干部中选任,各级领导班子要老中青结合梯次配备,市(州)局“一把手”、纪检组长原则上要异地交流任职,合理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从严从实管理领导干部,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

  35.优化队伍素质结构。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补充新鲜血液,优化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建机制搭平台,大力培养各类领军型、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启动实施“1212”人才培养工程,选拔首批高层次人才,充实、调整各类专业人才库人员,力争更多干部成为总局“115”工程人才。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评选150名“专业骨干”人才。

  36.提升教育培训实效。改进教育培训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加强外部协作和内部师资建设,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和新进人员上,增强工作需求契合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37.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制定实施“十三五”人才强税战略规划,明确“十三五”人才建设的目标、任务、举措。完善落实人才激励管理办法,强化人才成长激励措施,使荣誉、待遇、职务晋升、培训机会等向有潜力、德才兼备的干部倾斜,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38.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拓展深化群教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加强对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探索“机关整合、系统延伸、载体创新”的模式,抓好党建群团工作。推进国税文化建设,鼓励提炼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有引领激励作用的税务精神,广泛宣传,形成系统内普遍认同的核心价值观。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促进形成良好税风。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营造创先争优良好氛围。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办好各级国税“大讲堂”,抓好图书室、活动室等传统阵地和老干部“两个阵地”建设,积极传播正能量。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提高在《中国税务报》等主流媒体的上稿数量和质量,完善税收科研调研机制,更好发挥《贵州国税》宣传、引导、凝聚作用。持续抓好规范津贴补贴、职务与职级并行、公务用车改革等工作,守住政策底线,充分保障干部利益,调动干部积极性。

  39.推行绩效管理4.0版。把绩效管理作为“一把手”工程,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推动工作有效开展。建立绩效管理人才库,加大绩效管理人才培养使用力度。科学编制好4.0版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131日前,省局下发考评机关处室和市(州)局的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220前,市、县两级局要全部下发本级管理制度及指标体系,3月份起全面开展考评,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绩效工作格局。加大绩效管理培训和宣传力度,推动形成绩效文化。优化结果运用,逐级传导压力,调动工作积极性,达到以考促效、以考促干、以考促廉的目的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40.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约束。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41.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好总局制定的各级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的制度、省局‘两个责任’清单,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办法、考核办法,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发挥省局案件组的作用,加大对处级干部和县(区)局一把手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加强“一案双查”。

  42.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实施片区监督,着力解决同级监督软、上级监督远、下级监督难的问题。加强廉政教育,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凝聚“不想腐”的正能量。探索派员到当地纪委跟班学习、组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43.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抓好县(区)局“四个一活动”,创新监督方式,开展专项检查,着力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坚决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违纪行为,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督办、限期办结。

  44.强化综合监督。坚持和完善“三位一体”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质效。采取常规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察、专项审计和专项巡视,精准发现问题,定向解决问题。完善发现问题移送和整改机制,确保件件整改到位。

  45.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巡视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常规巡视,全面开展交叉巡视,适时开展专项巡视。加强对县(区)局领导班子、“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的巡视监督。强化巡视整改,压实巡视责任,推进成果运用。

  46.抓好深化巡视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做到深化巡视整改和自查自纠全覆盖、无死角、一盘棋,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47.加大督察内审工作力度。加强税收执法督察,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三公经费开支、政府采购和专项资金使用等审计监督。健全督察内审工作规范,狠抓问题整改。

  48.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制定财务工作规范,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倡导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科学制定预算,强化预算执行,一手抓保障、一手抓效率,切实提高财务管理科学化水平。

  49.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强化结果导向,加强需求管理,建立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机制,推动实现“物有所值”采购目标。加强政府采购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总局“四岗分离”要求配备专职采购干部,组建省级政府采购人才库,加大政府采购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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