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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贵州省国税局 成文日期 13-03-21
标  题 2013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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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国税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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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贵州推进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全省国税系统要按照“1133”的五年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把国税事业发展自觉融入全省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工作大局之中的思想理念,始终围绕打牢发展基础、提高发展质量、加快发展速度的工作主线,扎实推进专业化带动、人才强税、基层兴税三大战略,着力践行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三项服务,不断推动贵州国税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进一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完成好年度目标任务,确保开好局,起好步。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

  (一)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bt365博彩关于在全省国税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的通知》(黔国税发〔2012〕170号)要求及配套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服务贵州,加快发展”主题活动,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二)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确保全省国税计划收入增长10%,保持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开展组织收入原则落实情况检查,严厉查处收过头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收入质量评价,丰富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方法和标准,深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收入质量。

  (三)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加强经济税源调研,把握税源底数、结构特点和发展趋势,强化收入形势研判,做好税收预测,全年收入预测准确率控制在5‰以内。加强税收分析,定期召开税收分析会,完善收入与征管状况联动分析、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关联分析,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提出措施建议,加强情况通报和整改反馈。开展税收资金运行状况监控分析,强化税收会计监督管理。

  (四)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完善税源分级分类监控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税源行业分析预测。结合税种管理效应,加强重点税源风险识别应对。

  三、持续落实国发2号文件

  (五)继续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适时汇总分析相关情况,强化税收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加强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汇报与对接,争取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好效果的国家税收政策对贵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

  (六)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辅导及执行效应分析。规范减免税登记、备案及日常管理,提高数据统计质量。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七)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完善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继续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八)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继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项目管理,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工作。严格执行个案批复规程。继续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完善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与公务员初任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税收管理制度出台前的论证和实施后的评估改进机制。

  (九)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提高税收疑点信息库运用水平,发挥好信息系统的监控管理作用。省局选取1—2个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执法督察,开展对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市级局及部分县级局的税收执法督察,跟踪问效上年度执法督察整改情况。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质量。深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抓好日常税收宣传。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发挥其在税法宣传中的重要作用。

  五、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十一)健全制度机制。建立纳税咨询预约服务制度。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信用等级管理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纳税人需求收集、分析、响应、问效机制和12366“省、市、县 、分局”四级联动机制。完善办税服厅应急管理和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

  (十二)完善服务平台。深化办税服务厅效能建设,前移审批事项,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环节,强化“前、后台”协作,加快建设办税服务厅视频监控系统。深化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应用,完成新版网上纳税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应用,丰富内容,加强宣传,规范网上咨询服务。

  (十三)拓展服务形式。完善免填单系统,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逐步推行同城通办和自助办税。推广短信服务,及时发送涉税短信,提醒、告知纳税人相关涉税事宜。规范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依法支持发展涉税中介服务。

  (十四)加强绩效考评。完善纳税服务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纳税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完成2012—2013年度纳税服务绩效考核评价的纳税人评价工作。

  六、全面加强税收征管

  (十五)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制定全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2013年实施意见,明确2013—2015年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召开全系统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十六)规范税源专业化管理。巩固和完善县级局机关基层一体化建设。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制定和完善烟草、电力、银行等重点企业所得税管理指南,完善税源行业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纳税评估,推进信息管税,提高数据分析利用水平。

  (十七)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探索建立以省、市局风险分析为主、县级局分析为辅、“统一分析、分类应对”为核心内容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运行机制。加强涉税信息分析比对,做好纳税人税收风险识别、类型确认、等级排序,加强风险应对和考核评价,形成税收风险闭环管理。

  (十八)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按照总局统一部署,组建省、市两级大企业管理局。健全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开展大企业风险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等工作。开展跨地区征管数据协作,探索建立税收遵从评价机制,完善大企业税收遵从管理年度报告制度。强化大企业个性化服务,逐步建立税企高层对话机制和大企业联络员制度。逐步提升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管理层级,继续做好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九)加强各税种管理。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准备和试点工作。加强对成品油、卷烟和白酒等消费税重点税目的征收管理。稳步推进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深化特殊事项管理,做好汇算清缴、汇总纳税和预缴管理工作。加大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力度,完善“走出去”企业税收服务。扩大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使用面,探索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和信用等级评定。

  (二十)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有序实施重点税源企业定期轮查,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深化稽查管理方式改革,充实省、市级稽查力量,逐步推行市级“一级稽查”模式,在有条件的市州局稽查局设立直属稽查局。按照“重点稽查、重点打击”思路,合理确定标准,推进分级分类检查。

  (二十一)夯实征管基础。开展征管基础数据清理,建立征管基础数据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征管基础数据完整准确,为强化税收分析、风险监控和税源管理等提供数据支持。

  (二十二)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和引领。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和各类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完成省、市、县三级单位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按照“一体化”要求做好技术归口管理和系统健康检查监控,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支撑服务和安全保障水平。

  七、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二十三)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和交流调整工作。推进领导班子党性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化管理监督,加强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完成第二轮巡视任务,抓好整改情况回访检查和部分县级局整改情况抽查,确保巡视监督效能。

  (二十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向,完善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推动干部晋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落实非领导职务晋升长效机制。按照总局部署做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的实施准备。推进国税系统与地方政府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和挂职锻炼。落实好“两个待遇”,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二十五)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抓好分类教育培训,分级做好领导干部、专业人才、基层一线干部的培训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抓好专业人才培养,推进实施“163培养建设规划”,建立税收专业人才库,采取递进式培训和实训等方式加大专业人才培训力度。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学习培训。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和高层次学历教育。采取从集中培训到岗位实训,再从集中培训到岗位实训,最后考核的方式,抓好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

  (二十六)深入推进党的建设。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党章。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创新党建工作平台载体。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进国税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八、努力夯实发展基础

  (二十七)推进基层建设。加强对基层县级局的帮促工作,定期开展分析评议,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行“一线工作法”,经费向一线倾斜,人才在一线发现,经验在一线总结,问题在一线解决,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基层局要主动作为,创新举措、改革突破,上下一心共同建强建实基层。

  (二十八)加快基本建设。认真落实全系统基本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完善管理、提高水平,加快进度,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廉政安全。

  (二十九)提高保障水平。围绕中央财政分配制度改革做好调研和基础管理,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汇报、协调,努力建立经费补助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按规定逐步改善办公装备,增强运转保障。

  九、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十)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推进以县级局班子为重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好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提高科技防腐能力。

  (三十一)加强预防和监督。深化廉洁从税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实现廉政教育常态化、均衡化发展。建立职责明晰、协调统一、信息共享、衔接顺畅、主动配合的监督工作机制。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两权”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问题整改情况督查,确保监督效能。

  (三十二)强化案件查办。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惩处以权谋私行为。健全案件查办协调机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综合效应。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十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做好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互联网测评和行风热线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国税形象。

  十、着力规范内部行政管理

  (三十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完善目标绩效管理,落实好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制度,加强督查督办和情况通报,提高执行力。认真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提高公文质量。加强信息调研,当好参谋助手。继续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和相关工作制度,做好维稳、国安、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档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促进和谐稳定,提升运转保障能力。

  (三十五)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加强财务、资产、基建和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开展对上年度查出问题的后续审计,督促整改落实。

  (三十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总局党组和省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